今年7月1日起,沒有《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》的企業將不得繼續經營勞務派遣業務。南京市人社局5月7日發佈的消息顯示,該市近300家從事勞務派遣業務的公司,目前只有130家申請獲證,超過一半的企業至今沒有遞交申請。
  去年7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的《勞動合同法》,最大的亮點就是加大對勞務派遣用工的規範,規定勞務派遣用工只能在臨時性、輔助性或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,派遣工不得超過各單位用工總量的10%,且勞務派遣企業註冊資本不得低於200萬元。這項規定,無疑給大量使用勞務派遣工的企業帶來了壓力。記者採訪省內多家企業瞭解到,一批中小勞務派遣公司正逐步退出這項業務,而一些企業為減少用工成本則轉向勞務外包。
  蘇州市新區一家日本獨資企業目前有員工6000餘人,派遣工超過50%。企業人事科科長湯先生表示,選擇勞務派遣主要是為應對用工數量的季節性波動。“用工高峰時有6000多人,而低谷時只有2000多人。新規實施對企業影響很大。”湯先生說,如對於包裝這類輔助性崗位,公司以前主要採用勞務派遣用工,現在可能整體轉包給勞務公司,由勞務公司管理工資、保險等。
  南京領航人才派遣有限公司的梁經理告訴記者,不少大量使用勞務派遣的製造企業、一些大單位的後勤,都有類似蘇州新區這家企業的做法,即對生產線、輔助性工種整體外包,將原來勞務派遣的三方雇佣關係,變為更加簡單的兩家企業間的經濟合作方式,現在很多規模人力資源公司都在承接外包業務。但人力資源專家同時表示,有些勞務外包風險大。比方說工作條件差、強度大的建築、裝卸搬運等工作,會引起很多工傷或勞動爭議,企業在承接勞務外包時需慎重權衡風險與收益。
  南京市人社局勞動關係處處長巴坤亞提醒,對沒有條件取得合法資質或者退出經營的勞務派遣單位,要提前謀劃,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好與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關係轉移接續,不得臨時大批裁員。
  本報記者黃紅芳  (原標題:新法規催生勞務外包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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